第465章 深夜翻阅
第465章 深夜翻阅 (第1/2页)从沈确公寓出来后,陈让没有回家,而是直接驱车回到了办公室。
他坐在办公桌前,打开台灯,将那份关于周国平经济犯罪案的案卷摊在桌上,一页一页地仔细阅读着。台灯的光线在那些泛黄的纸页上跳跃,照亮了一个又一个被遗忘的秘密。案卷的内容非常详细,包括了周国平的起诉书、证据清单、证人证言、庭审记录和判决书。他逐字逐句地阅读着那些文字,试图从中找到任何可能与徐振华有关的线索。
他先看起诉书。起诉书上列明了周国平的三项罪名——诈骗罪、挪用资金罪、行贿罪。诈骗罪的涉案金额为一千二百万元,受害方包括三家企业和六名个人。挪用资金罪的涉案金额为八百万元,资金来源于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国平地产。行贿罪的涉案金额为两百万元,行贿对象是三名政府官员。
陈让的目光在那些数字上扫过,然后翻到了证据清单部分。清单上列出了几十项证据,包括银行流水、合同文件、证人证言等。他的目光在那些证据名称上快速移动,最终停在了一项证据上——“证人徐振华的证言笔录”。
他的心跳漏了一拍。
他翻开证据清单后面的附件,找到了那份证言笔录。笔录显示,徐振华在2006年11月出庭作证,证实他曾与周国平有过多次资金往来,并指出周国平的资金来源“不明”,怀疑其存在违法行为。证言中还提到,徐振华曾多次劝说周国平“走正道”,但周国平“不听劝告”。
陈让看着那份证言笔录,眉头越皱越紧。徐振华在证言中将自己塑造成了一个“正义的朋友”的形象——他发现周国平有问题,劝说无效,最终选择出庭作证,协助司法机关打击犯罪。但陈让知道,这只是徐振华精心编织的谎言。因为根据他之前查到的证据,徐振华与周国平之间存在着大量的资金往来,而且徐振华本人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——套取瑞麟集团的资金,通过离岸公司洗钱。
他继续往下翻,找到了判决书。判决书显示,周国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判决日期是2007年3月。陈让的目光在判决日期上停留了片刻,然后翻到了判决书的附件部分——那是一份被查封资产清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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