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路长风
天路长风 (第2/2页)那些苦日子,如今说起来,都带着甜。
有天傍晚,两人坐在湖边的石头上,看日落。
夕阳把湖水染成了橘红色,雪山也披上了一层金纱。
丁丽丽靠在肖克怀里,听着他的心跳,特别安稳。
“肖克,”她忽然开口,声音很轻,“要是我走了,你要好好的。你去把落落娶了吧,我知道你也喜欢她。”
肖克的身子一僵。
他低下头,捂住她的嘴:“不许胡说。”
“你听我说完。”丁丽丽拉开他的手,眼神很平静,“我知道我自己的身体。能走到这儿,我已经很知足了。”
“我走了以后,你别太难过。该吃饭吃饭,该睡觉睡觉,别糟蹋自己。”
“落落很温柔的,能照顾你的。别一个人扛着所有事。”
“要是……要是能有个孩子就更好了。你那么喜欢小孩。”
她一句一句地说,像在交代后事。
肖克的眼泪,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。
砸在她的手背上,烫得很。
“丁丽丽,你别这么说。”他声音哽咽,“我不要别人,我只要你。孩子我也不要,我只要你。”
“傻瓜。”丁丽丽伸手,擦掉他的眼泪,“人总有一死的。我只是……比别人早走一点而已。”
“我不怕死。我就是怕,我走了,你一个人太孤单。”
她也哭了。
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掉,落在他的手背上。
“肖克,这辈子嫁给你,我一点都不后悔。”她看着他的眼睛,认真地说,“真的。虽然日子苦了点,虽然没能陪你到老,但我一点都不后悔。”
“能跟你过这几年,比别人一辈子都值。”
肖克把她紧紧抱在怀里,抱得特别用力,像要把她揉进骨血里。
“我也不后悔。”他贴着她的耳朵,声音沙哑,“丁丽丽,娶到你,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。”
风呼呼地吹,湖水一浪接一浪,拍着岸边的石头。
两人抱着,哭了很久。
好像要把这辈子的眼泪,都流干。
那天之后,两人都没再提生死。
每天还是看湖,看山,晒太阳,散步。
像普通的情侣一样,手牵着手,慢慢走。
只是肖克更黏她了,走到哪儿都牵着她的手,睡觉也要抱着她,好像一松手,她就会消失。
丁丽丽也更黏他,总喜欢靠在他怀里,听他说话,看他做事,晚上听他念书给自己听。
他们都知道,剩下的日子不多了。
所以每一分每一秒,都格外珍惜。
在湖边住了七天,他们继续往前走。
没去拉萨。
肖克怕海拔太高,她身体扛不住。丁丽丽也没坚持。
她说,能看到圣湖,看到雪山,就够了。
往回走的路,走得更慢。
来时看过的风景,回去再看一遍,好像又不一样了。
丁丽丽的精神时好时坏。好的时候能逛半天,不好的时候就躺在车上睡。
肖克也不急,她睡他就慢慢开,她醒了就停下来陪她。
日子像流水一样,慢悠悠地往前走。
走到折多山脚下的时候,是个清晨。
太阳刚出来,把整座山染成了金色。
丁丽丽醒得很早,靠在窗边,看着远处的山。
“肖克,”她轻声说,“你说,人死后,会变成星星吗?”
肖克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:“会的。”
“那我以后,就变成最亮的那颗星。”她笑着说,“你晚上抬头,就能看见我。”
肖克没说话,喉咙堵得厉害。
“肖克,你别难过。”丁丽丽转过头,看着他,“这辈子,我很幸福。真的。”
“有你疼我,有妈疼我,有爸疼我,还有那么多朋友。我比好多人都幸运。”
她越这么说,肖克心里越疼。
他把车停在路边,转过身,把她抱进怀里。
“丁丽丽,”他一字一句地说,“你记着,下辈子,还来找我。”
“还做我老婆,我们早点认识,早点在一起,一辈子都不分开。”
丁丽丽趴在他怀里,用力点头。
眼泪浸湿了他的衬衫。
“好,下辈子我还找你。”
“早点找到你,再也不分开。”
车继续往前开,路越走越宽。
身后的雪山越来越远,渐渐消失在视野里。
丁丽丽靠在肖克肩上,慢慢睡着了。
嘴角带着浅浅的笑,像做了个好梦。
肖克低头看着她,轻轻吻了吻她的发顶。
他想起情侣桥上的那两把锁,想起父亲日记本上的字,想起圣湖边的日落,想起这一路的风风雨雨。
人们总说来日方长,总说以后再说。
可走到天高地远才懂,一辈子不用很长,相爱时每一秒都算圆满。
山水万重,不必求来日方长。
掌心的温度,怀里的人,当下的每一分每一秒,都是最好的时光。
路还在往前延伸,车稳稳地开着。
他们的故事,还在风里,慢慢走。
哪怕终点就在前方,只要牵着彼此的手,就不算白来这人间一趟。
只是这一刻,肖克望向这个陪着自己一路走过来的女孩,好不容易萌发“幸福”的念头,却仿佛种子被老天爷无情的踩碎。
“你知道吗,丽丽,天路长风,那么冷那么长,我怎舍得你一个人走,那得多孤独,你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,这辈子我观花开花谢,殊不知,我才是那多花的花籽,没有你,花籽迟早也会掉落的,但花籽从不后悔。”泪水轻轻滑落肖克的脸庞,滴入脖颈,在寒冷的空气中却显得格外的冷。